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共享资源

化州大学生(广州)联合会财务管理制度


2018/6/21 2:22:20   点击次数:

化州大学生(广州)联合会财务管理制度

(一)财务管理制度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化州大学生(广州)联合会财务管理,规范财务行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促进化州学联工作健康有序发展,逐步建立科学、合理、规范、民主和公开的财务运作体系,切实保护广大化州学联成员权益,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条例适用于化州大学生(广州)联合会总区和各区域分区的管理。

第三条   财务管理工作及其有关财务工作应当遵循本制度的规定,加强财务工作,严格财务监督,积极配合化州商会的监督财务工作,保证财务工作依制度有序进行。

第四条   化州商会和化州学联总区会长团对联合会的财务工作有管理监督责任,财务管理人员负主要责任。

第五条   化州学联所有财产属联合会成员共有,必须用于服务各高校同乡会、发展化州学联方面。

第六条   财务审核原则:公开、公正、合理、规范、有效。

 

(二)化州学联财务管理条例

1)化州学联的经费来源

1、化州商会赞助。每季度(即三个月)化州商会会给联合会1万元活动经费(注不包括需企业赞助的大型活动如:大学生篮球赛)。化州学联总区需填写季度活动经费申请表,经化州商会审批同意,化州商会再将季度活动经费转到化州学联特定账户。

2、商业赞助。化州学联在不违反联合会宗旨、目的前提下,可与企事业单位合作,通过正当渠道向社会募集外联资金资金用于发展化州学联和服务各高校同乡会而举办的学术、文体、就业、宣传等各种活动支出和日常办公支出。

3、发展基金会。化州学联离职的成员自愿捐助资金充实基金会金库。

4、其他盈利渠道。如:化州学联的礼服、音响出租获利或其他资金来源。

2)化州学联经费的使用原则

1、不得滥用会费。经费只能用于有利于化州学联发展方面:为发展化州学联及服务各高校同乡会而举办的学术、文体、就业、宣传等各种活动支出以及日常办公支出。不得用于与化州学联宗旨不符的活动。

2、坚持勤俭节约。化州学联应尽量减少不必要的开支,应合理规划,经费支出须经总区会长、总区秘书长、区域会长和区域副秘书长批准。确切落实将经费用于服务化州学联内部成员和各高校同乡会及发展化州学联等方面。

3、管理制度公开透明。化州学联总区及化州学联各区域应有完善的经费管理制度,经费管理具透明度。必要时,向会长、商会、各高校同乡会和化州学联内部成员公示经费的开支。

4、坚持公物公用。以化州学联名义获取的任何费用、物资,只能用于该化州学联的活动费用和办公支出,任何组织或个人不得以任何形式挪用、侵占任何款项,一查发现、查证,化州学联将严肃处理存在相关问题的个人及相关组织。

3)化州学联经费申请制度

1、经费来源申请。总区秘书长在上一季度末撰写本季度活动经费申请书提交给化州商会,经化州商会相关经费程序负责人审核、批准。

2、活动经费使用申请(活动经费超过50元)。分区要申请活动经费,先要在活动方案中写明具体详细、可执行的活动经费预算表,由活动负责人向分区副秘书长提交活动方案提出经费申请,副秘书长确认没问题后,与分区会长团成员讨论决定将向总区提交活动方案提出经费申请,分区副秘书长向总区秘书长提出申请。总区秘书长在收到分区申请,与总区会长团成员讨论,并审核、批准。若活动预算超过500元,总区秘书长要向化州商会报备;总区成员要申请活动经费,由活动负责人向总区秘书长提交活动方案提出经费申请,告知总区会长团其他成员,并审核、批准。若活动预算超过500元,总区秘书长要向化州商会报备。

3、日常支出和活动经费不超过50元的经费申请。若分区副秘书长在预测分区域本季度的日常支出如:打印费、开会嘉宾饮用水等支出不超过50元,也提前统一申请,或事后汇总提出申请,交由总区审核、批准,但若使用后提出申请,总区审核认为该花费不属于报销范围内不应该报销该次花费,分区要自行承担责任。

4)化州学联经费报销制度

1、化州学联各具体活动负责人通过向总区提交有具体详细的预算的活动策划书告知将有经费支出,并在花费钱的时候拿到发票或收据,在活动结束后,由活动负责人整理相关发票、收据向分区副秘书长报账,分区副秘书长审核经费支出与收到的票据支出项目、金额、时间是否准确属实,再经过跟报备经费预算一样的程序申请报销返回报销经费。分区副秘书长负责管理、保存该分区的经费预算表、经费报销表、具体的收据和发票,总区秘书长负责管理、保存总区的经费预算表、经费报销表、具体的收据和发票,并在需要的时候要求分区副秘书长提交相关财务报表,收据等具体资料。

2、关于发票及收据:要按相关规定填写发票及收据。在发票及收据背面注明经手人和证明人,注意此两者不得是同一个人。若经手人是干事,由部长当证明人;经手人是部长,由分区副会长当证明人。由副秘书长审核。(证明人职位应较经手人高一个级别)

3、报销工作须由财务负责人秘书长、副秘书长亲自办理,若有特殊情况需他人代为报销的,需事先通知秘书长、副秘书长代报销人的身份,确保报销能顺利进行。

5)化州学联财务负责人管理制度

1、化州学联总区及分区域须有专门的财务负责人,管理财务事务。

2、化州学联总区及分区域须设财务负责人,该负责人须在化州学联担任副秘书长(秘书长)或相当职务,会长(区域会长)不得兼任财务负责人。财务负责人负责化州学联内部一切财务相关事务,会长(区域会长)不得干涉财务人员的工作,但财务负责人要告知会长(区域会长)一切财务工作。

6)化州学联财务管理监督制度

1、化州学联将以1个任期为审核周期,即换届前后要对原财务情况及财务负责人进行财务审查。财务负责人须根据相关要求上交各类审查资料,积极配合新任会长团的审查工作。若审查过程中发现原财务负责人存在违规操作、虚报、滥用、私吞经费等问题,要对原财务人员进行相关处罚后再允许离职。

2、化州学联财务账目公示。化州学联各级账务负责人须学会正确使用化州学联统一的财务账目公示表,详细登记化州学联的各项收支,并保留具体的清单和发票,凭据做账,做到账目准确、清晰、无误。上交财务账目表时要附上相关的票据。在每个季度末向化州学联成员公布财务情况。

 

7)化州学联赞助管理制度

  1、化州学联获取赞助必须符合化州学联的章程,性质,宗旨等原则性的规定。

  2、赞助包括资金以及物资。化州学联与企业签订协议后,须明细列出己方获得的利益,上报总区。

  3、以化州学联名义获取的任何赞助费用、物资,只能用于化州学联的活动费用和办公支出,任何组织或个人不得以任何形式挪用、侵占任何款项,一查发现、查证,将严肃处理。

 

化州大学生(广州)联合会


上一条:实习招聘 | 2018化州大学生就业创业人才交流会与你相约!


下一条:第六届广东省化州大学生联合会年度工作计划

版权所有:广东省化州大学生联合会 地址:广东省广州市 邮编:510000 投稿信箱:hzxlzq@163.com

 

电话(传真):15818176400 技术支持:广东省化州大学生联合会